| 首页 | 股票入门 | 股票知识 | 炒股技巧 | 股票分析 | 基金 | 理财 | 图片 | 地图 | 

 

 您的位置: 75111股票知识网 >> 股票入门 >> 股票交易 >> 正文: 股票交易申报规则
股票交易申报规则

股票交易申报规则

申报价格: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。

报价单位: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。股票为“每股价格”,基金为“每份基金价格”,债券为“每百元面值的价格”,债券回购为“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”。 

价格最小变化档位:A股、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.01元人民币; 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.001美元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.01港元;债券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.005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.01。 

涨跌幅限制:交易所对股票、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,涨跌幅比例为10%,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%。股票、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。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%,跌幅不受限制。 

申报限制: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,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。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。

委托买卖单位:买入股票或基金,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(份)或其整数倍。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。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。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,其中,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。 

申报上限:股票(基金)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(份),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(含1万手)。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。 
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
  • 股票栏目

    相关文章

     初学者如何看盘?
     买卖股票注意成本
     什么是连续竞价
     什么是连续竞价
     股票交易基础知识
     如何委托买卖股票
     股票指定交易规则
     股票买卖费用
     股票交易佣金
     股票交易市场
     股票交易费用
     股票交易的分类
     股票交易1笔是多少
     股票代码查询
     股票交易印花税率
     网上股票交易介绍

    | 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 | 联系站长 | 网站地图 | 友情链接 |

    75111股票知识网 © 版权所有  Copyright 2007-2008  www.75111.com

    京ICP备05021690号